在韩国,监管电子烟及加热烟(HNB)的部门为保健福祉部,监管的法律法规包括《国民健康促进法》、《烟草商业法》、《青少年保护法》和相关税法等。
根据《烟草商业法 담배사업법》的定义:烟草是指以烟叶或者部分烟叶为原料制成的,可供吸食、吮吸、吸入蒸汽、咀嚼或者嗅吸的状态的产品,所以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归类为烟草。
根据《国民健康促进法实施令 국민건강증진법 시행령 》,电子烟包括含尼古丁液体的电子烟和使用烟叶固体物的电子烟(即(Heating Not Burned, HNB)也归在电子烟分类)。
韩国对电子烟类产品主要从设备安全、烟油成分、包装、税收等方面进行监管。
1.设备安全
锂电池作为强制性认证产品纳入KC认证目录范围内,电子烟出韩国,其电池需要申请KC认证,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电子烟不属于KC的范围,也就是不需要申请KC认证即可出口韩国。
CB认证资料:
1.申请表.
2.规格书-英文版或中英文版(电芯+电池).
3.ISO证书(电芯+电池).
4.关键元器件规格书(IC,MOSFET等).
5.装箱、卸放图和电池+电芯尺寸图.
6.提供声明电池用于通用产品用途声明.
7.CDF清单及相应证书
8.尺寸图
9.电路原理图
10.商标授权信
KC认证资料:
1.KC申请表
2.授权书
3.工厂营业执照或者ISO9001证书
4.KC标签
5.电池CB
6.电池包的韩文说明书
7.电芯规格书-英文版
8.电池规格书-英文版
9.电池用途声明书工厂营业执照经营的范围一定要有电池
2.电子烟烟油尼古丁浓度要求
韩国对电子烟液体中的尼古丁浓度没有严格的标准,但根据《化学物质管理法 화학물질관리법》,尼古丁浓度在1%以上的尼古丁液体被归类为有毒物质,流通受到限制。
1%以下的液体相对容易通关。
3.包装
《国民健康促进法 국민건강증진법》规定不得在产品的包装或广告上使用文字、图片或照片来表明该产品含有食品或烟草以外的香味物质。包装上的标注信息包括:警示图片,警示语,致癌物,戒烟咨询电话以及“禁止向19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”的内容。
要求概况
韩国每两年更换一次电子烟包装和警告语,最新版的包装和警告图片等的详细书写内容见保健福利部第2024-622号公告,包装和图片适用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。
对于液体电子烟和加热烟草制品,两种类型的警示图片必须同等使用。您可以在正反两面分别放置不同类型的图片,在这种情况下,两种类型的警示图片将被视为各使用一次。
电子烟的组件包括烟弹、电池、烟油并都有独立包装时,可以将警告图片和警告语放在含有液态尼古丁的包装上。
警告语和警告图位于包装上方,占正面面积50%以上(警告图30%以上,警告语20%以上)。
警告图位于正反两面,警告语字体为黑体,与包装颜色有显著区别,用2 mm宽的黑色方框框住,侧面文字面积占30%以上。
警告图片颜色禁止随意变更
警告图片的内容必须全部显示,不得剪切任何内容。
容量单位:对于容量的表示方法,10ml以上的容量保留整数,10ml以下的保留小数点后1位。
字体大小:≥10号字体,如果包装或容器表面积低于50cm2,≥6号字体
字体类型:Gothic
目前天然尼古丁电子烟主要依据《烟草事业法》归为烟草类产品来收税,电子烟要征收与香烟类似的税种,如烟草消费税、地方教育税、个人消费税、增值税、国民健康促进费、废弃物负担费等。特别是液态电子烟要根据含有尼古丁的液体容量征收税金。
目前韩国对于合成尼古丁税收政策处在空白位置,这些合成尼古丁物品被归类为工业产品,可以自由分销,逃税和监督。议会正在审查《烟草业法》的修正案,将合成尼古丁归类为烟草,扩大烟草产品的定义,从烟叶中的天然尼古丁扩大到合成尼古丁,并对其进行标签、广告限制和税收规定。
并且监管“尼古丁类似物”(例如甲基尼古丁)以防止出现新漏洞的呼声越来越高。
关税: 40%(含尼古丁)
附加增值税: 8%
卷烟消费税: 628 韩元
地方教育税: 276.3 韩元
个别消费税: 370 韩元
附加增值税:销售金额的 10%
废弃物负担税: 24.4 韩元
国民健康税:
a. 使用尼古丁溶液时:每毫升525韩元
b. 使用烟草和烟草固体时(HNB):
1) 香烟种类:每20支750韩元
2)其他类型:73韩元/克
烟具KC认证;
烟具儿童锁CRP
烟具食品接触材料
烟油MSDS
烟雾中尼古丁/PG/VG/碳基化合物(甲醛、乙醛、丙烯醛、丙酮、丙醛等)/有机化合物(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苯乙烯)/亚硝胺(NNK,NNN,NAB,NAT)/邻苯二甲酸酯(DBP,DEHP,BBP)
烟具KC认证;
烟具儿童锁CRP
烟具食品接触材料
烟雾测试项目(尼古丁,一氧化碳,焦油,ACM总粒相物,亚硝胺,碳基化合物等)